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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
2007-12-28 11:11:05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

 

 

国寿鸿丰2005版将保障和收益全面升级,为您带来三重惊喜。

 

保险加理财

满期保险金+疾病和意外生命保障+分红=鸿丰收益

三重收益保障多

一重收益固定保底,满期保险金,享受保底收益

二重收益稳定回报,每年定期分红,回报不打折

三重收益高额保障,疾病身故保障和3倍保额的意外身故保障

保单借款变现快

如果您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借保单来中国人寿获取借款,免除您资金周转不灵的尴尬。

方便快捷的服务

您可以很便利地到银行、邮政网点咨询、挑选并购买。购买时当场拿到电脑打印保单和保费发票,还能在银行、邮政网点轻松享受到续期服务。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30日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十年。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障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意外伤害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领取 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将按本公司确定的红利累积的年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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