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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告知单
作者:SuperUser Account    发表日期:2008-10-2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告知单

科技企业市场推广资助

一、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张江高科技园区自主创新的实施意见》

2、《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1)参加国内外产品和技术研讨会、展览会的会务费、展位费等补贴;

2)以组团方式举行的企业对外考察交流或产品交易活动;

3)致力于推进园区企业的市场拓展、打造“张江创业”品牌的其他项目;

三、申请条件:

1、注册地、税收户管均在张江高科技园区的科技创业企业;

2、孵化器和学协会等相关单位(要求事前申请);

3、参加的各类展览会的主办方原则上是省市级或以上的,国外的同类活动也必须具备一定层次;

四、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一式四份)

1、申请书; (点此下载)

2、相关材料(见申请书附件)

五、审批程序:

1、企业申报审批程序

活动结束后,申请机构向创业中心提交资助申请书(企业版)以及相关材料

创业中心与相关专业机构沟通,对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办理资金资助的相关手续

2、孵化器和学协会等相关单位组团参会申报审批程序

活动前15日内申请机构向创业中心提交资助申请书(团体版)以及相关材料

创业中心与相关专业机构沟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予以认可

活动结束后,申请机构凭有关付费凭据清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活动相关材料到创业中心办理资金资助的相关手续

六、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地点:

张江春晓路350号北楼303室

九、受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十、受理部门:

上海张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化部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50800118-(812 809)  传真:508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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