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委办局、园区:
近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和节能技术改造中央财政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09]093号)。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1、关于选项范围和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等事项请按照沪发改环资[2009]093号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申报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要求实施后可实现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含)以上,并且能够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工;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要求投资金额原则上载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请组织申报单位按项目类别申报时间要求,于2009年12月18日(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和2010年1月4日(投资节能备选项目)之前将申报材料报新区发改委,由新区发改委及时转报市发改委。
联系人:汪坚、童剑飞(综合发展处)
联系电话:28282581
传真:68542386
附件:《上海市发展改革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备选项目和节能技术改造中央才能奖励备选项目的通知》(可在pdfgw@sina.com下载,密码222222)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