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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通知

时间:3/10/2010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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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0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和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有关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项目资料要求等内容,请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24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操作规程》(沪发改服务〔2010〕001号)以及《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评审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使用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发改服务(2010)003号 )的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操作规程》等规定,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后进行项目申报。
    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以及包含所有内容电子文档光盘一个。
    备案、核准须知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请各项目单位最迟于3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组(地址:高科中路3039号402室;联系人:王海燕;电话:33833152)
    经发组将根据企业情况出具相应的备案、核准材料,并将汇总项目后统一报送新区发改委。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备案须知

1、登陆上海市发改委网站:
    http://www.shdpc.gov.cn/main?main_colid=392&top_id=392 下载
    安装《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备案类)》
    软件和该软件的使用说明,技术支持热线:62529401。

2、填写生成xls格式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xml格式的《项目信息上报表》。

3、递交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
    a、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房屋权证复印件
    c、盖章后的《项目备案填报表》;
    d、全面完整反映项目情况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a、xls格式的《项目备案申请表》和xml格式的《项目信息上报表》;
    b、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电子版。

核准须知

1、登陆上海市发改委网站:
    http://www.shdpc.gov.cn/main?main_colid=392&top_id=392 下载
    安装《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客户端(审批、核准类)》
    软件和该软件的使用说明,技术支持热线:62529401。

2、填写生成xml格式的《项目信息上报表》。

3、填写doc格式的《核准信息填报表》。

4、递交材料清单:
    (1)纸质材料
     a、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房屋权证复印件  
     c、盖章后的《核准信息填报表》; 
     d、全面完整反映项目情况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a、xml格式的《项目信息上报表》;
     b、doc格式的《核准信息填报表》;
     c、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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